“职业薅羊毛”可能构成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要坚决打击
2021-03-03 11:10:13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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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年过节,电商平台总会推出大大小小的优惠。一直回购的化妆品,领了券便宜了50;清空购物车,正好凑到满1000减300……能薅到这样的“羊毛”,是一件很开心的事。

不过,有一些人,却把“薅羊毛”变成了职业,瞄准企业的营销规则、电商平台漏洞,利用平台的优惠来套取现金,这困扰了大量企业。

“职业薅羊毛”构成犯罪吗?从法律的角度将受到怎样的处罚?企业如何应对并自我防护?

3月2日,杭州下城区检察院和下城区工商联举办第四届下城检企论坛,邀请企业家代表、行政机关负责人、高校专家学者、律师和检察官们针对电子商务中的“薅羊毛”问题,展开讨论。

论坛上,讲了两起身边的案例:

案例一,“HS”是下城区一科技公司的电商平台。

会员在平台内的店铺消费,会获得积分,积分可以用来抽奖,抽奖后还会返还一定比例的现金。

2019年1月,犯罪嫌疑人杨某、付某在黑产网站非法购买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后让嫌疑人陈某注册成为“HS”的会员,并借助非法软件增加了账户上的积分数额。

他们利用这些积分抽奖,并赚得红包奖励。

案例二,浙江某公司在其“MM”平台上,推出了满额赠优惠券的活动。

以李某某为首的群体,通过掌控的数千个手机号码,批量注册了众多平台账户。他们用这些账户去买保值易脱手的黄金、化妆品等商品,并用获得的优惠券再去买商品,最后将这些商品转卖。

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金韬说:“法律上没有‘薅羊毛’这条罪,但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可能构成诈骗罪、侵入服务器篡改数据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购买公民信息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

金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韬说:“对于‘薅羊毛’不能一杆子打死,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要坚决打击。”

其实,有了“咸鱼”APP以后,我们有时也会趁特价买不少东西,有的不想要了不喜欢了就挂上去卖钱,这其实也是一种“薅羊毛”换钱的形式。

那么,怎样的“薅羊毛”会被定罪呢?

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海峰说:“像案例一这样,违背平台规则,非法篡改积分数据,那直接可以定罪,但像案例二是利用平台的活动规则套现,很难定义为犯罪,但其手段行为比如获得批量的实名认证账号,就可能构罪。”

“职业薅羊毛”对企业的打击很大,有企业在论坛上坦诚,因为这个,他们2020年就损失了2000万。

如何更好地保护企业自身的权益?

金韬提了三点,一是企业在做优惠活动时尽量实名制,二是利用好对消费者的告知书,三十发放大金额优惠券时设置多次验证。后面两种手段是为了对操作者的主观恶性进行更好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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