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年底前将退出国家目录
2020-10-06 18:42:21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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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年底前将退出国家目录,由政府部门鉴定改为社会化认定发证。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10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该厅已下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本地如何做好相关工作进行说明。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安排,截至今年9月底,已有车工、中式烹调师等第一批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电工、评茶员等第二批66项职业资格(涉及156个职业)将于12月31日前退出。

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自治区人社部门将处理好退出目录的有关后续工作。对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且已完成鉴定考试报名的,由鉴定所与考生协商,根据考生意愿,选择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者退回有关费用。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将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和证书数据上传工作。

对各鉴定机构,自治区人社部门明确提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业技能鉴定收尾工作,其间,严禁突破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禁违规、突击发放证书。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后,自治区人社部门将引导和督促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企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试点企业、技工院校参加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同时,根据“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承担主体责任的要求,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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