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提出总体目标,经过5-10年时间,基本形成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确立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办学模式,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体系健全完善,学校与专业布局优化合理,发展规模适度,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西部职业教育强市。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8个市级“名校+”教育联合体(中职)
《方案》提出,要优化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布局结构。编制《西安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20—2025年)》,在各区县、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分别建成1所综合实力强、与区域产业对接、专业特色突出的标准化职教中心。
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改善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办学条件,“关、停、并、转”办学条件严重不达标的学校。加快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达标提质,到2021年,中职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到2022年,教学条件全部达标。到2022年,建设2-3所在全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职业院校,创建3所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20所市级示范中职学校(含10所技工院校)。建设8个市级“名校+”教育联合体(中职),并为“名校”增加1名校级领导编制、5名管理人员和教师编制;从市级财政设立的“名校+”每年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中统筹安排,对工作突出的“名校”和“+校”的校长、管理人员及教师予以奖励。发展残疾人中职教育,支持招收残疾学生的职业学校进行条件改造,进一步建设好2所市级残疾人职业学校。
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开展“双高”创建,到2022年,创建15个市级重点专业。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培养模式;支持我市中职学校与驻市高职院校开展“3+2”联合办学,实现符合“3+2”联合办学条件的中职学校全覆盖。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照相关政策,根据培训后取得证书情况给予企业或相关培训机构补贴。用好“学分银行”,落实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健全完善社区教育体系,建设15分钟社区教育服务圈,建成2000个社区教育教学点,其中创建500个社区教育示范教学点;新创建1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2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
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到2022年建设10个产教融合型企业
建立产教融合体制,创建产教一体、中高本衔接、普职融通的产教融合型城市。以“项目+金融+税收+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方式,激励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支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二级学院。已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投资符合《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的,可按投资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属于集团企业的,其下属成员单位(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企业教育有实际投入的,可按该通知规定抵免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当年应缴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以后年度继续抵免。
支持行业协会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分析产业和岗位需求,制定技术技能标准和人才培养标准。进一步建设好西安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西安软件服务外包职业教育集团、西安动漫职业教育集团、西安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等4个市级职业教育集团。新建1-2个职业教育集团。将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将专业技术人才到学校任教情况纳入业绩考核。每年由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指导并分别引进2家规模以上企业与我市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开展合作。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报酬,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到2022年,建设10个产教融合型企业(含3个与技工院校对接的企业),建成15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含6个技工院校基地)。
提升办学水平班师比1∶4至1∶4.5核定中职学校教师编制
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在中职学校推行总量控制、学校聘任、经费包干、自主管理的用人制度改革。落实公办中职学校可在编制20%内自主聘用专业教师政策,并按此核定人头经费。2020年开始,在市级“名校+”教育联合体(中职)的“名校”中开展“先面试、后笔试”教师招聘试点。在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范围内,由中职学校自主评审和认定初级职称,区县和开发区人社、教育部门以及“名校+”教育联合体(中职)内的“名校”自主评审中级职称。完善职业院校绩效考核制度,推进绩效工资水平增长与考核结果挂钩,职业院校除财政拨款、学费以外的收益,包括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等所得收入的50%可用于绩效分配,不列入绩效总量,其余50%可用于院校公用经费。
全面推进中职教育“名校长+”工程,到2022年组建市级中职教育“名校长+”领航研修共同体5个。从市级财政设立的每年1000万元校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职业院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建立职业院校校长荣誉制度,激励校长干事创业的热情。
优化师资队伍。按照班师比1∶4至1∶4.5核定中职学校教师编制。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自2020年起,除“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外,基本不再从未具备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中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建立企业技术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授课制度,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
改革完善中职学校职称评定办法,落实职业学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的企业实践制度,并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需求的职称评审制度。到2022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50%以上。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名师+”工程,到2022年,建立20个“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含技工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组建市级职业教育“名师+”研修共同体5个、区县级和校级职业教育“名师+”研修共同体15个。建立职业院校教师荣誉制度,将职业院校教师表彰纳入全市教师表彰范围。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50%以上
设立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建立完善专业评估制度,统筹专业设置,调整专业结构。到2022年,建成30个市级产教融合型重点专业(含高职院校10个、技工院校10个)。
推进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达到50%以上。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制度试点,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定职业技能大赛奖励办法,对在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院校和个人予以奖励。
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打造智慧校园。到2022年,建成6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含2所技工院校),遴选40个专业教学资源库(含高职院校25个、技工院校5个)和78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含高职院校50门、技工院校8门)。
支持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举办国际交通学院、与泰国曼谷廊曼技术学院合作举办中泰轨道国际学院。支持区县、开发区、市属高职及中职学校开展“一带一路”国际交流与合作。到2022年,建成2个海外师资培训基地、5个省内外师资培训基地,每年遴选8名职业院校校长及管理人员、骨干专业教师赴海外师资培训基地研修。
组建西安市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建立西安市职业教育评估中心,完善政府、行业、企业、研究机构、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
完善职业教育保障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
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完善职业教育教科研体系,加大职业教育教科研力量,在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建立不少于10人、覆盖所有专业的高素质专职职业教育教科研队伍,在区县进修学校建立数量充足的职业教育教科研队伍。
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在巩固高职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逐步提高拨款水平。落实教育附加费30%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落实职业教育奖助学金制度。完善职业培训激励机制,对于承担职业培训任务较重的职业院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绩效工资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