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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将着力提升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力争到2025年,全区地级城市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全过程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明显提升,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
据悉,即将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对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综合利用、过程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当前,宁夏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还处于初级阶段,全区仅有11家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企业,资源化利用水平低,再生产品品种单一,建筑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
下一步,宁夏将全面加强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管理,着力提升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加强源头管理,确定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文明施工工地管理内容,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的施工周转工具;进一步规范装修垃圾处置,加强拆除性垃圾管控。严格运输管理,加大各类建设工地监管力度,将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纳入项目经理责任制;加强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需外运建筑垃圾的建设(拆除)工地,施工企业要与经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筑垃圾消纳场签订运输、处置合同,实现闭环管理。规范消纳管理,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管理,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满足需要的正规建筑垃圾消纳场,健全完善消纳场管理制度,全面取缔个人、单位擅自设立的消纳场。强力推进资源化利用,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应用办法和激励政策,健全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应用体系,提升再生建材产品质量,全面推进再生建材行业生产和应用技术进步;培育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推动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拓展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