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就是面试前由招录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等对确定的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主要审查报考者的学历情况、工作经历等是否满足招考单位的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提出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放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写出书面的放弃材料,内容包括报考部门、报考职位、身份证号、姓名、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